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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8
1、流程
2、岗位职责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1 |
乡镇林业 工作站 |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或者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并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4、实施现场勘测,提出相关的审查意见 |
2 |
林木采伐 核发员 |
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做确认审定。 |
3 |
分管局长 |
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做最后审定,并签署审定意见。 |
4 |
林业窗口 工作人员 |
按审定意见办理《林木采伐证》 |
3、风险点及预控措施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1 |
受理 |
审查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复印件应与原件进行核对;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
2 |
承办 审核 |
林业站应确认1名以上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设计,设计必须按照《湖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严格执行,有现场勘查记录; 不得接受申请人的任何礼品、宴请等; 林木采伐核发员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资料再次进行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
3 |
批准 |
改变初审结果必须与股室集体讨论 |
4、附件
序号 |
材 料 |
审核要求 |
1 |
书面申请 |
原件 |
2 |
林木采伐申请表、林木采伐设计表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
3 |
林权证 |
A4纸复印 交验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