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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9
1、流程
2、岗位职责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1 |
林业窗口 工作人员 |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或者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并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
2 |
林政股 股长 |
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做确认审定。 |
3 |
分管局长 |
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做最后审定,签署审定意见。 |
4 |
林业窗口 工作人员 |
按审定意见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
3、风险点及预控措施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1 |
受理 |
审查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复印件应与原件进行核对;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
2 |
承办 审核 |
林政股应确认为2名以上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勘查必须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执行,有现场勘查记录,并要求申请人签字; 不得接受申请人的任何礼品、宴请等; 林政股股长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再次进行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
3 |
批准 |
改变初审结果必须与股室集体讨论 |
4、附件
序号 |
材 料 |
审核要求 |
1 |
木材加工(经营)申请审批表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
2 |
木材来源合法证明 |
原件 |
3 |
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 |
A4纸复印 交验原件 |
4 |
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
|
5 |
森林资源论证报告 |
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