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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概况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2-09


内容简介:林业概况

    行政大楼  

 

 

郧县林业局始建于1954年10月,1970年5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局,1972年2月,农林局分开,单独设立林业科,1979年1月恢复郧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制订林业生产计划、实施林业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林种配置、种苗生产、森林资源调查与管理、林木限额采伐、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工业建设和林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一)林业机构。
郧县林业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营林股、林政股、监察室、项目办等7个股室,设有技术中心、野保站、林政稽查队、林勘队、种苗站、森林公安局(下设江南派出所和江北派出所)、白桑木材检查站、鲍峡木材检查站、胡家营木材检查站、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木瓜产业办等11个局直属单位,设有林科所、伏山林场、中心苗圃3个二级事业单位,设有大佛山采育场等20个乡镇林业站,共有职工30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0人,党员140余人,林业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46人,林业执法62人。

      (二)森林资源。全县国土总面积57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08.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1.1%;有林地面积172.7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4.7%;疏林地3万亩,占林业用地的8%;灌木林地212.1万亩,占林业用地的54.2%;未成造林地4.1万亩,占林业用地的0.8%。在全县耕地面积中,退耕还林面积16.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5%。全县林业用地已达443万亩,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 77%,活立木蓄积量达到 52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6.89%,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林业工作情况。近年来,全县完成人工造林31.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万亩、荒山造林16.6万亩,补植造林12万亩,封山育林54万亩,义务植树360万株,四旁植树395万株,林业育苗5210亩,森林限额采伐2.28万立方米,林政管理,处理违法案件243件,处罚违法人员203人,组织科技下乡11次,开发林业科技成果5项,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基地10个,举办培训班15次,参加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
     在林业工作中,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创建方针,围绕"树行业新风,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林业基础建设和林业工程建设相结合,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动力,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去今两年,林业局修建综合办公楼一栋,改建了林业局招待所和职工食堂,新建了局大门,大院花坛,新建大柳、青曲、白桑、南化4个林业站办公楼和林业局职工住宅楼一栋,在机关大院设立了"林业小区",在综合办公大楼设置了档案室、图书室、阅览室、荣誉室、文印室、活动室和市民学校,为综合办公大楼统一安装了空调、微机、电话,建立了20个乡镇退耕还林工程专用档案室。通过这次创建活动,完善了林业服务功能,改善了林业行业作风,优化了林业投资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郧县林业局自动化办公和文明办公的进程,使林业面貌焕然一新。
     近年来,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文明办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不断加大林业局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思想纪律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通过"三个代表"、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局上下都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林业各项事业中,使林业局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获得了国家林业部"全国林业宣传先进县"、"长防林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林业科技年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造林灭荒先进单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长防林工程建设先进县"、"湖北省绿化达标县"、"先进林业局",省档案局"档案管理省二级合格证",市林业局"全市林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爱委会"卫生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文明单位"、"红旗单位"、"先进单位"、 "安全文明单位"、"行业作风建设合格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普法合格单位",以及县直各部委局"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作组织"、"精神文明奖"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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