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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0
大柳林业工作站在5月底接到2014公益林核查任务后,根据郧县2014年生态公益林县级自查验收的通知和郧林字〔2014〕29号的文件精神,迅速组织核查专班,历时6个月,采取多种措施,终于在12月初圆满完成生态公益林核查工作。
一是根据农户林权证以及公益林落界图,实地勘查;二是走访群众和村干部,落实公益林兑现情况;三是检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以及支出是否合理;四是修建公益林宣传碑牌等,在核查中发现虚报面积的7户,不符合规定的农户2户,面积增加的农户200户,减少的农户20户,新增农户59户等。
针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和直接分给农户的办法,使得大柳乡国家级生态公益林95788.9亩,省级公益林59989.6亩,县级公益林25399.8亩,共计181178.3亩公益林,在没损害农户利益的前提下核查整改到位,通过了十堰市林业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