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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07
郧林字〔2013〕3号
县 林 业 局
郧县林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县编委、县人社局:
根据林业系统现有工作人员结构状况及林业行业的特点,结合用人单位的编制岗位职数,报县编委会同意,在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林业专业技术人才6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人。
二、招聘岗位性质
实行全额事业编制、合同聘用管理。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郧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林业站面向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农、林院校林业专业毕业。
4、身体、心理健康。
5、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的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统一岗前培训,统一分配聘用。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考费(按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到人社局事业管理股领取填写《报名表》报名,报名者必须服从分配。
报名时间由县人社局统一规定。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招考名额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为100分。笔试地点、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5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职数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临时抽签确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郧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不合格者,可按照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任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选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审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六、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所规定的事项进行,由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19-7232561、县监察局0719-7228980)。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林业 招聘 实施方案
郧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印发
共印5份